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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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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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4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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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檢送本市學生卡轉學生及畢業生處理作業方式(如附件)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請貴校依本市學生卡轉學生作業流程辦理,轉出生無法繳回學生卡者,請填寫「學生卡無法繳回切結書」(如附件表)。
二、畢業生之學生卡由學校自行決定是否要收回,該卡片已設定各教育階段之畢業時間,學生畢業後該卡別即為一般普通卡,無學生之優惠價格。
三、相關表件亦可至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」網站(http://boe.tn.edu.tw/)─
臺南市市民卡學生卡專區下載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