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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依據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」辦理。 2.應徵資格: 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。 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。 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(甲等)。 3.調用時間:自 113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,公假調用本局。 4.工作地點:學生輔導諮商中心(北區成功國中) 5.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址:https://cs.tn.edu.tw/ 6.工作項目:學生輔導行政相關業務。 7.調用人數:數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