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學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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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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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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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2
一、依據本局103年10月3日南市教課(一)字第1030942684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頒獎請前三名作品學生或學校代表領獎,得獎名單及評審總評(詳如附件),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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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103年12月24日(星期三)13: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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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點:新南國小演藝廳(安平區建平里17鄰怡平路6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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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受獎人提前於頒獎當日13:00就位完畢,以利頒獎預演。
三、榮獲佳作之得獎學生之獎狀、指導教師之獎狀及所有參賽作品退件,另案公告辦理。
四、其它未盡事宜可逕與承辦學校永康復興國小教務處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