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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東海大學 106年 4月 6 日東茂廣字第 10619000510 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校內老師有意願參加旨揭學分班進修者,填寫附件一,並請
校方統計調查結果,填報附件二,將後者於 106年 4月 18 日(星期二)
前寄到本局承辦人信箱(happy8lsj@tn.edu.tw),並來電確認
(06-2991111#8328或網路電話 99508)。
三、本調查對象為高中老師,請本市四所完全中學務必回報結果;
國中端倘教師有意願參加該課程者才須回報結果,無則毋須回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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